台历印刷企业被指狼狈为奸
每台历印刷一次以及加印都必须进行累计,并反映在版权页的印次印数上。然而不少畅销书重印本的封面和书脊与第1版第1次台历印刷在字体和设计上均有改动,而且里面的部分文字及内容错误已经改正,但是,在重印书的版权页上标明的仍是第1次台历印刷的册数。这样的现象在出版业比比皆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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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事实是否像文中所说的这样,“盗印”的根本原因真的是出在台历印刷企业身上吗?小编走访了一些台历印刷和出版业业内人士,却听到了不一样的声音。作为印制单位,台历印刷企业固然要对“盗印”事件担负一部分责任,然而“盗印现象”的本质却是出版产业的“自盗”弊病。
出版业潜规则:监守自盗利润至上
业内人士透露,隐瞒印次和印数已经成为当下出版业的“潜规则”:印数缩水,是为了少付作者版税或少交税。于是,超出印数的“黑书”除去低廉的成本外,便都成了出版者的利润。
出版社隐瞒印次和印量,多出来的书说白了就是“黑书”,属于“盗版”,圈内也称之为“自盗版”。一般来说,作者基本无法证实出版单位到底卖了多少自己的书。因此,某些出版社才敢肆无忌惮地虚报印量。甚至有的出版社要求与作者签订‘以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’的霸王条款。与印数相比,实际销量是无从了解的。”
就拿韩寒的《长安乱》来说,韩寒曾向记者公开表示,《长安乱》的正版印数是43万册,然而实际印数和发行数却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字。他还表示出版社隐瞒印数、私自加印盗版已经不是新闻,作家群体相对于出版机构而言还是弱势群体。而童话大王郑渊洁也曾表示,自己选择出版社,首要是看其诚信度,也就是不对作者隐瞒印数。他说,“很多年前,南方一家少儿出版社在出版我的书时,向我隐瞒印数达数十万册之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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